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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不得长到一米八啊?
“哎嘿。”
叶榆挠了挠头。
王来娣把衣裳裤子都加了几寸,好在她先缝的是旧衣拆新,布料够也不麻烦,等叶榆再往上长,到时候把暗线拆了,折叠的拉伸开,也可以穿。
“缝好了,穿一穿试试。”
“哇,妈你手真巧。”因在自个儿房间,叶榆接过衣裳裤子就那么往身上一套。
说实话,这个时代的衣服以后世目光来看,都有点儿土,即便仿古风也是有微调细节的,再加上衣服往大了做剪裁一点都不贴身,但耐不住人好看啊,批一块麻布不说好看但绝对不丑的那种长相。
叶榆不止长得好看,身材比例也不错,还是个美而自知的,拿着小镜子上下照了一圈,很不要脸地自夸:“衣服漂亮人更漂亮,我这么一穿,简直貌比天仙啊。”
“噗!”王来娣还没见过这样自恋的,被逗到喷笑,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,哪怕觉得自家女儿的确不错也要打击她一下,“就你,还天仙呢?穿什么都是糟蹋衣裳。”
“哼哼。”
叶榆才不信。
王来娣又去做剩下衣服,有了第一个样板,后面制衣更简单,何况这些已经在厂里借缝纫机处理过,再加上叶榆也能在一旁帮忙做一些缝纽扣的活计。
除了衣服外,两双布鞋也得做宽一些,留多点余地先用鞋垫垫上。
叶榆的脚也随着身高在长,她现在已经把36尺码的旧布鞋塞得满满的,用不了多久,大拇哥说不定就得戳出来。
想了下,她又说:“妈,那双旧胶鞋留在家里你穿呗,给我穿指不定撑坏了。”
“行,”王来娣点了点头,她的脚比叶榆还小半寸,自己穿不浪费,又说,“等会儿我是一大妈那里去看能不能借一张票,等明个儿去供销社买一双新的。”
叶榆拒绝:“不用这么麻烦。”
以剑颂歌,唱尽此生喜怒哀乐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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