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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擅长制衣的部落名叫“有胡”,据说目前流行的服装款式基本上都是这个部落发明的,在他们制作出来的衣服上,几乎看不出来拼接的缝隙。
在有胡部落的摊子上,布莱克和白简直看傻了眼。他们从来不知道,原来幼崽的衣服还有这么多讲究的!
比如,刚出生的幼崽要穿“开裆裤”方便随时嘘嘘,长大一点,天热的时候要穿短裤,天冷了要穿长裤,更冷一点还有外袍,再冷一点要带帽子
越听越心虚,布莱克觉得自己对幼崽的照顾果然还是不够到位:他们家的秃毛崽长到现在,每年只有两件衣服,一件麻袋一样的皮袍子一年四季穿;一件毛衣原本也是一年四季穿,不过现在气候变得温暖,可以只在最冷的时候穿。至于路易,他们做的就更不到位了!路易居然是裸奔长大的!(如今这件毛衣还是宝宝织的。)
“你们两个爸爸真是太过分了哟~”看守摊子的是个雌性,和瓦什部落的雌性不同,她长得让人一看就是软妹子,声音也轻轻柔柔的,手掌细细嫩嫩,和西塔她们粗糙布满茧子的手掌完全不同。
妹子轻柔的笑着,在她温柔的介绍中,孟九昭的眉头越皱越紧,布莱克掏出了装着盐石板的包包
停!
孟九昭一下子按住了布莱克的手。
他不愿意听别人这样说布莱克和白!
又不是娘们,穿这么讲究干什么啊?还有,路易现在这个样子,穿什么裤子啊!开裆裤吗?
想要多卖点东西所以忽悠人,这点孟九昭可以理解,不过,一边忽悠人,一边不断说人家不会养幼崽、对幼崽照顾不到位,这点孟九昭就不愿意了。
两个爸爸在照顾幼崽方面心灵很脆弱的,没看到他们已经内疚到不行了吗?
“我只要这个,还有这个。”按住爸爸的手,孟九昭跑到摊子上,只挑了一小两大三条裤子,同样一小两大三件上衣,回头看了看傻乎乎看着他的路易,孟九昭最后又多加了两顶小帽子。
“爸爸,我们只需要这些。”抬头盯着布莱克的双眼,孟九昭认真道。
布莱克有点迟疑,不过看着幼崽认真的双眼,他最后还是同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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