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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完粥后,莫恙又睡了个午觉,打算下午去挖野菜,晚上煮一锅野菜汤填肚子。
盛夏能吃的野菜已经不多了,但后山坡上长了一片蒲公英,洗洗煮了也能吃。
莫恙在蒲公英坡里拔草,因为被阳光暴晒,他气息微喘,嘴唇也是殷红的。而且眼眸里天生就带着两分水色,被绚烂的天光一照,越发显出逼人的美丽。
这个陌生少年的脸在逐渐变成莫恙上辈子的脸。
他从小就这样,虽然不至于让人认错性别,但其他人一看,就会想到“美人”这个形容。
莫恙对这样的外表已经习惯了,虽然有很多人会盯着他看,可他从小就没受过什么苦,小时候其他小朋友扫地,他就可以静静坐在一边晒太阳。
所以莫恙的咸是从小就开始酝酿的,到了大学,已经是咸鱼之王,咸鱼尾巴三米长,咸香浓郁。
偶尔爸妈看到他会露出忧虑的表情,但莫恙不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。
他每天都过得美滋滋的。
一下午,莫恙总算摘够了晚上的量,要回去的时候,却发现山坡上有个人叼着狗尾巴草,蹲在石头上直勾勾的盯着他。
一口黄牙,形容猥琐。
莫恙觉得奇怪,想要避开,但没想到那人追了过来。
“莫小哥,嘿嘿,摘菜呢?”
莫恙点点头。
“我叫吴二,村东口的,这野玩意儿有什么好吃的,走走走,来我家,我请你吃鸡。”吴二急冲冲的想冲上来抓莫恙的手。
莫恙猝不及防被抓住了手,感到吴二黏腻地在他手心摸了下,终于明白了他想干什么。
莫恙:“你看那边是什么?”
吴二下意识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去,然而下一刻就在头顶被罩了个箩筐,薄公英杆子撒了他一身,然后被莫恙用力一把推下了山坡,滚了好几圈,哎哟哎哟大叫了起来。
以剑颂歌,唱尽此生喜怒哀乐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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