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114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
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
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

第11章 聚义堂(第1页)

在洼地中心有一片高地,高地上有一个院落,正屋五间,东屋三间,这便是胖孩的聚义堂了,着实寒酸。

王凌走近一看,房顶是用茅草和泥盖的,墙也是土坯墙,地基倒有一米高的青砖铺底。

进了聚义堂,李栓子紧走几步,跟在王凌后边,王凌只见屋里有三女一男。

李栓子赶紧说道:“大当家的,这是胖孩的妈。”

这个中年女人疑惑的看着王凌这不速之客。

李栓子又指了一下一个二十岁左右女子,说道:“这是胖孩的正妻,叫徐新谣。”

王凌朝这个女人点点头,这女人也是一脸懵逼。

李栓子又指了指徐新谣后面的一个年轻的女人,说道:“这是胖孩新纳的小妾,林云丽。这个男孩儿是胖孩的儿子李晨。”

王凌心中好不尴尬,但是无毒不丈夫,心一横道:“伯母大人,胖孩打劫我,被我杀了,如今,弟兄们拥戴我当大当家,我便却之不恭了,本来我应该斩草除根,将你们一家杀光的,但我狠不下心,我且待你如母,这两位妹子,我也以礼相待,如何?

话未说完,胖孩母亲便昏死过去,徐新谣又是又是掐人中又是捶背,老半天才醒了来。

李栓子道:“大嫂!人死不能复生,你儿作恶多端死有余辜,身上背的命多了去了,况且他先要杀大当家的,大当家才反杀了他。”

旁边一个脸色黝黑的年轻人道:“是啊,大婶,胖哥干的坏事多了,就说两个嫂子,大嫂已定了婚,硬是从花轿里抢了来,还打伤了新郎,至于小嫂,胖哥更是杀了人家老爹抢来的,伤天害理呀!”

王凌这才明白他杀了胖孩,这群匪徒没有报仇,也不走,原来自己是除了一害啊!

李夫人哭泣一会,倒也不哭了,自己儿子什么东西,她当然清楚。

犹豫一会道:“大当家,明日可否让新谣和李晨去给我儿上上坟?”

热门小说推荐
溺风之夏

溺风之夏

高中时代的周嘉善戴着一副丑丑的黑框眼镜,是好好学生,也是班上的透明人。 蓝秀风不一样,他是表白墙的常驻嘉宾,是少男少女的爱慕对象,而周嘉善只是众多爱慕者中最渺小的一个。 毕业那天周嘉善表白了。 蓝秀风眉眼明明带着笑,却说:“方同学,你的心意我收到了,但实在抱歉,我没办法接受呢。” 蓝秀风离开后很久,周嘉善才望着早已看不见的身影迟钝地说:“可是我姓周。” 后来有一天,蓝秀风被人剥掉了“完美”的外壳,光鲜的外皮下是破烂不堪的窘况,甚至称不上体面,转瞬之间跌下神坛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。 窘迫之际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冒出来一个笨蛋,将他一颗破碎的心从地上拾起缝缝补补,最后再温柔的揣进怀里。 蓝秀风从没爱过人,却因为那个笨蛋,冰冷的心房爱意疯长。 他开始关注起周嘉善来,发现他虽然表面高冷,可每每对上视线总会害羞脸红。 后来如愿品尝,蓝秀风发现这块纯情的木头原比他想象的还要好。 关于暗恋成真,关于拒绝当年告白的笨蛋后真香的温暖故事。 排雷:中间有一小段两人都不怎么有嘴...

李薇的晋升之路

李薇的晋升之路

李薇,一位聪明、有抱负的年轻秘书,梦想着在商界崭露头角。她的目标是成为昊天集团总裁张昊的特别助理,一个能让她更接近商业决策核心的位置。当她得知这个职位即将空缺时,她看到了实现梦想的机会。......

洪荒之红云劫主

洪荒之红云劫主

修仙觅长生,热血任逍遥,踏莲曳波涤剑骨,凭虚御风塑圣魂!...

云霄之巅

云霄之巅

只有常人资质的王云,成长在曾经是天下第一仙门,看着它衰败,意外得到诸多功法,但命运戏弄他,无法修行,走上邪道,要逆天改命。......

法眼:明王

法眼:明王

自从大源帝国灭亡之后,神州大陆群雄裂土,相互征伐数百年。处于世界底层的广大穷人因此饱受苦难,举步维艰。由此诞生了一个名为法眼会的江湖社团。它们以扶持穷苦凡人为己任,百年以来,他们战天斗地,揭竿而起,与列国朝廷作对。书写了一段又一段可歌可泣的历史。一个因战丧父的铁匠之子,机缘巧合之下被大修行人度化上山,踏上了修行之路......

恨离别

恨离别

她本是受尽委屈处处忍让的罪臣之女,外表柔弱内心却很坚强,为了保护自己与一同长大的侍女,她慢慢蜕变,想尽办法铲奸邪斗恶霸,在那女子不能抛头露面的年代,她女扮男装做生意,一路上她帮助很多的人,让恶人改邪归正、让不顺之人脱于困境,让乞丐不再行乞。在经过家人舍弃爱人远离友人背叛后她依然心存善念。吃过不少苦后,最终成为赫赫有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