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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皱起了眉头,直接掏出了兔兔刀组合成了镰刀。既然他们选择了这条死路,那么我也不必再跟他们客气。
不过,等到这些人靠近后,我才发现,自己是误会了。这些人穿戴着闪亮的盔甲,就连战马身上也披着一层高端的纺织物,这种华丽的装饰在菲斯兰特王国的贵族圈很流行,可在沙漠里只是纯粹的累赘。
南方联邦的盔甲是以木制或者革制品居多,即便是金属防具,外层也会裹上一层皮革。
这样的盔甲在防御力上自然是比不过全金属的盔甲,可隔热效果却要好的多。如果是穿戴菲斯兰特王国的盔甲来横穿沙漠,别说作战了,光是太阳的炙烤都足以致命。
既然他们不是从巴尔博城邦来的,估计也只是碰巧路过,不过我没有放松警惕,在他们靠近我之前,就学着南方人的打扮先用衣服裹住了脑袋,遮蔽好面容,确保只会露出眼睛。
没办法,谁让我现在名声在外,万一这群装备精良的贵族骑兵是为了勇者传承才来南方沙漠的呢?
等我做好了准备,这队骑士也已经追上了我。这些人全都穿着银白色的盔甲,他们的盔甲胸口处,都统一的刻印着某种贵族纹章。
为首的骑士更是了不得,他身上的盔甲还镶嵌着10多颗天蓝色的宝石,隐隐之间还有魔力的流动,不过相比这身盔甲,他所携带的长剑更加引人注目,倒不是说这把剑有多么华丽,恰恰相反,这把剑古朴的不像是贵族会持有的武器。
即便剑身隐藏在剑鞘里看不清全貌,可只从它剑柄处的构造,就能看出这把剑的不凡,宽阔的握柄线条流畅,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美感,表面精心雕刻,只是看上一眼,能感受到岁月的沉淀。
只不过,虽然看起来很优雅,但这样的构造却并不适合用于持握,由于剑柄与剑身并不垂直,想要顺畅的发力并不容易。
相比于武器,这更像是一件艺术品。
可能是注意到了我的目光,也可能是他们原本就有事情要找我,这些人在经过马车的时候,并没有继续前行,而是停了下来。
只在他们靠近的瞬间,我却突然感受到了一丝凉意,物理意义上的凉意,他们这些人身边的温度显然要比旁边低上许多。
不等他们询问,我就先一步发出了惊叹。
“好凉快啊!你们是怎么做到的?!这是在马背上带了块冰还是怎么回事?”
几名骑士全都露出了傲然的神色,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,为首的骑士朝我扫了一眼,可能是把我当成南方联邦的本地人了,他居然朝我问起了路来。
“你好,请问往莫戈斯洛尔怎么走?”
“哪儿?”
“莫戈斯洛尔,你知道怎么走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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