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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瑞瑛讪讪地笑笑,别开了眼去,或许篁表哥说的是对的,但她心底的声音告诉自己,她不想放弃,至少现在如此。
闲王府的书房,闲王看着端坐的女儿问道,“你可想好了,就是他了?”
“父王为女儿选的自然是最好的,听闻公主看上的是榜眼殷云,我一个小小的亭主能和探花郎结亲已是最好的选择,”她的话闲王哪里不明白,就连公主也没有选状元,她又怎么能越过公主,选择探花郎是她斟酌再三的结果,而且今日的相见,他们对彼此都很满意。
“幺幺,你要是身为男儿身那就好了,我就可以带你上战场,可我答应过你去世的母亲,要把你护的好好的,”闲王不放心把女儿一个人丢在京城,只能将她托付给一个好儿郎,让他接替自己照顾女儿。
“父王你就放心吧,我不是那样软弱无可欺的一个人,看得出梅公子人品很好,日后也会好好待我的,”丰阳亭主不是小猫咪,只要她想,她可以瞬间俘获一个人的心。
闲王还是长长的叹了口气,“你先回屋休息吧。”
丰阳亭主进了屋子,眼睛晃得睁不开了,问自己的贴身侍女,“怎么这屋子比以往亮堂了许多,有点刺眼。”
“哦,是梅公子今日送来的夜明珠,真的是特别的亮,奴婢都没有点蜡烛呢。”
丰阳亭主恍然,看到了放在锦绣盒子里的硕大夜明珠,突然间她有些心烦意乱,吩咐人把盒子盖上,换了蜡烛,等到她适应了蜡烛的昏暗光芒,她才去了浴室。
氤氲水汽的弥漫之中,丰阳亭主神情郁郁,她的身体并不像别的女子一样光滑如丝绸一般,因为常年在边关,身上磕磕碰碰都是常事,还有几条可怕的疤痕,身为亭主,明明拥有最好的祛疤药,可是她却不愿意用,和父亲一样,她觉得这些都是她身为英雄的勋章。
其实外人传言的说她是个疯姑娘也不完全是假的,她经历过的事情是那些娇滴滴的大小姐都不曾体会的,雪地里无数的饿狼向她扑来,她一把锋利的小刀在手就可以徒手斗饿狼,她不喜欢吃那些生肉是真的,总觉得很恶心,野兽温热的鲜血溅在她的脸上,她竟然会觉得很亲切。
相反,这些华丽的衣服将她那身布满疤痕的身体遮盖住了,就好像是她的遮羞布,可以将她很好的伪装起来。
她泡在这布满花瓣的热水当中,她闭上了眼睛,突然间想起了那颗硕大的夜明珠,一时间想不起下午和那人相处时的脸,梅润笙变得模糊起来,她也并不在乎,这场婚姻只是被安排好的,就算不是他,也可以是别人,也许她的心就是这样的冷漠吧。
离京城三十里地,一辆朴素的马车在官道上缓缓赶路,马车里主位端坐一个人,他坐的极为笔直,手中捧着一卷书,看得累了,会将书放下来,微微抿一口茶,随着他喝茶的动作,左手手腕显露无疑,露出了一串檀木佛珠,身边一个小童打着瞌睡,应该还在垂髫之际要长身体的,睡眠是最好的良药,脑袋差点要磕到茶桌上去,还是男子轻柔的将他抱在了自己的身边,让他靠在自己的大腿上,方便他能睡得舒服一些。
小童更加的得寸进尺,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,男子宠溺的拍了拍他的后背,继续拿起书来看,驾车的人也很有原则,避开那些石头和不平的路面,一路上只有嗒嗒的马蹄声和车轮有节奏的轱辘声。
男子看书累了,揉了揉眉心,然后将背靠在了马车壁上,大腿一动未动,将要睡过去的时候,听到了小童抑制不住的梦魇之声,他皱了皱眉,睁开了眼睛,发现小童的眼角有泪,他轻声叹了口气,轻轻将那泪拭去,像母亲一样低声的哼起了睡眠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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