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万邦来朝是彰显国威的大事,正好也能冲淡国丧带来的郁气,曹操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也能操持上这种事情,好在赵易本人也没有,照本宣科弄了个晋不晋,汉不汉的宫宴,倒也没人怀疑什么,说实话,整个晋宫经历过姬岂当年即位时万邦来朝场面的官员实在也没几个,经历过的也差不多都忘记当年是什么样的了。
对于新君来说,这样一场大宴彰显的不止是国威,更是君威,但姬越除了基本该有的郑重,心里并不耐烦这个。
所谓臣属国,都是被打服,打怕了的小国,就像喂熟的狗,对人可以恩威并施,对狗能有什么威风?她今天就算拔剑杀几个使臣,也只会换来一声声惶恐请罪。
姬越坐在上首,不太注意那些穿着各种奇怪服饰的使臣,这些使臣在各自的小国里都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,有的小国直接就派遣王子王女出使,但经历了一路太平治世的洗礼,来到煌煌天威的晋宫,见到衣着光鲜的晋人,都有些自惭形秽。
这些使臣之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对羌族兄妹,来自羌人建立的小国义渠,一身鲜艳羌绣衣裳彰显了王子王女的身份,容貌和晋人近似,只是肌肤略黑,但都十分出挑,尤其是义渠公主,一双美目如顾如盼,止不住地在那位尊贵的少年晋皇身上流连,带着不同于晋人女子的热烈情意。
酒过三巡,歌舞退场,就到了各国献礼之时,就在这时,义渠王子忽然起身对着姬越彬彬一礼,用娴熟的晋语说道:“您是日月与星辰之主,远古的凤凰血脉在您身上流淌,草原所有的部族都钦慕您的威名,我们愿意奉您为神明,请允许我们献上草原最美的珍珠公主,愿她得您欢心,点缀在您的冠冕上。”
姬越看了一眼义渠王子,目光又落在满脸红晕的公主身上,眉头微微拧起。
第24章 预见的眼
历来万邦来朝,进献美人是惯例,但基本上没有如此直白的,比如东瀛国的使臣身后捧着国礼的美人,人和物一样是贡品,但历来倒也没有送番邦送公主入晋的,这么一想,郑重对待倒也符合情理。
收一批普通美人入宫没什么,但番邦公主至少也要有个名位,姬越只道:“父丧未过,中宫无后,不宜纳妃。”
义渠王子犹豫了一下,说道:“公主久慕上国繁华,如果我们不要名位……”
姬越等了一下,没等到后半句话,想了想,开口说道:“羌人擅养马,常与晋商交易,但私商往来盈利,反而不美,朕近来有意雇佣羌人养马,此事需要有羌人官员在王城调度,如果公主喜欢晋国,不如任个官职,多留几年。”
这算是一个非常折中,也不伤及羌人面子的说法了,这也是因为羌族世代与晋人为邻,长期供应军马货源,算是友好属国中的第一等,换成东瀛高丽,就没这么客气了。
义渠王子大喜过望。
自古联姻之事,谁嫁女儿谁吃亏,义渠虽然是小国,却也从来没有发生过千里迢迢上门送公主的憋屈事,可去年雨水不丰,草场凋敝,晋商都是一帮吝啬的吸血虫,马不肥壮就往死了压价,义渠一个小国哪里撑得住,上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,还是义渠王把王宫宝物凑了凑,又将心爱的宝马上贡给了上国,才换来一冬粮草,如今没什么可卖的了,才想卖女儿。
不是义渠王不疼爱公主,他就这么一个女儿,可草原小国的生存环境就是如此,一旦积弱,就会有强大的部族来抢掠甚至灭国,羌人从夏商之时就在草原上繁衍生息,靠的就是生存的智慧。
义渠撑了一整个冬天,但今年仍旧不景气,草场上随处可见瘦骨嶙峋的羌马,不用等到晋商来,羌人们也知道今年必定有更多的人熬不下去。
珍珠公主知道这次背负着重任,辞别了心爱的情郎,放下公主的尊严,一路上和有经验的妇人学习如何取悦男人,努力让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显出与众不同的魅力,草原上的荆棘花拔掉了自己身上全部的刺,把自己打磨成只能用来装饰的珍珠。
峰回路转,上国的少年帝王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,却给了羌人一个希望。
姬越点到为止,她不是不会施恩,只是大多数时候没有必要,也就是这样双方都得利的事情,她才会积极一点。
“本书是赛博流行(CyberPop)而非赛博朋克(CyberPunk),算是笔者提取喜爱元素组合出的自嗨之作,感谢阅读!” 在科学的尽头,人类用技术重塑了古老时代的神秘学。 新世界的练气士和刀客们游荡在都市与废墟中,用人造飞剑与核聚变金丹延续无尽的战争。...
慕江身为储君众星拱月,性情跋扈残暴乖戾。 但是,某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亡国暴君,气数与能力被夺,是天命之子的垫脚石,城破身亡时在他身边的只有已经和离的太子妃。 ... 宁繁被赐婚给性情残暴的太子之后想找个机会逃出去。 好不容易找机会得罪太子,让太子把他赶到别院,宁繁计划明天就逃。 结果第二天太子来了自己院中,直接将他扛了回去。 ... 大魏朝臣对太子多有恐惧,全都不希望将来侍奉一名残暴的君主。 几位皇子对皇位虎视眈眈,都想把太子挤下储君之位。 结果某天,太子性情大变,突然对朝政之事上心,平叛乱诛外敌定天下,突然成了皇子之间最卷的那个。 ... 对于太子妃宁繁,慕江只想有求必应好好宠着,毕竟是自己心仪之人。 不久之后,前朝后宫太平,几个皇子服服帖帖不敢再生异心,见到太子妃就心生恐惧。 太子:“说好的我宠你,你怎么比我还卷?” 食用指南: 太子是攻,宁繁是受,主受文 前世今生各方面1v1,甜文 夫夫联合打怪升级当皇帝,感情为主剧情为辅 架空朝代不考据...
女主想活,挡我者死vvss男主想死,但仇家必须先死 * 绰号“毒医”的末世女唐乐筠一朝穿书,变成了书中的绿茶女配。 原身茶香四溢、行事阴毒,被原书女主扫地出门,回到了乡下老家。 唐乐筠盘点了家底:旧屋一座,田地一亩,药铺一间,纹银若干两。 她笑了,自己有木系异能傍身,草药种起来,药铺开起来,那对照组谁爱做谁做,反正她不做。 * 药铺新规:一、药好;二、价贵、三、毒药不配、虎狼之药不配。 铺子刚开业,原书女主公然对外宣称,已将唐乐筠姐弟赶出唐门,唐门不承担药铺的任何后果。 唐乐筠欣然接受,如此,自家便不必承担对唐门的任何责任。 三个月后,药铺名声大噪,权贵纷至沓来。 原书女主也来了,她不但想为祖母求药,还想将唐乐筠招至麾下。 唐乐筠冷笑:你以为你是谁 原书女主道:你会后悔的! 原书中本该对原书女主求而不得的病娇男二开了口:滚! * 穿书系统告诉唐乐筠:男二身中剧毒,命不久矣,男二死你死。 唐乐筠无所畏惧,她不让他死,他就死不了,拼就完事了! * 总而言之,这就是一个末世女在各种同行的打压中奋力前行,与病娇男二在残酷的王朝末年同生共死的爱情故事。 食用指南: ①女主穿过去时,男主还未爱慕原书女主 ②男主的病娇没那么纯粹,多半由心理创伤造成 ③黑原书女主(也不算黑,各司其职罢了) ④本文医案,出自各种资料,看病吃药请务必去医院、遵医嘱,看小说就图个开心哦!...
简单选手,听说你和阿姨一起逛街,表现很亲密,请问你们的关系是?朋友,我们是很好的朋友。听说你们都住一起去了?谣言,纯属子虚乌有得造谣生事,我们只是好朋友。那请问简单选手,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有人看到你和rita在一起,而且她的肚子还鼓起来了?我和rita私下里是很好的朋友,单纯得朋友关系。...
深夜,言卿开车路过跨江大桥,谁知半路抛了锚。 她一眼看到不远处站着位英俊男士,于是上前求助,万万没想到—— 这位男士居然手抓栏杆,长腿抬高,正准备从桥上一跃而下。 言卿觉得自己像做梦一样。 她不过随手一拉,竟救下了外界传说中阴沉狠戾、冷心寡情的霍云深。 然而这位霍家大佬与想象中严重不符。 不但莫名其妙缠住她叫老婆,把她如珍似宝宠上天,甚至不惜跪倒,猩红着眼眶,执拗又无措地央求她: “卿卿,别再离开我。” * 传言都说霍家大佬是死了爱人,才会冰冷绝情,对女人连正眼都不看。 却没料到一个出道不久的小明星居然抱上了他的大腿?! 知情人恨恨地到处宣扬:“不过是个跟旧爱长得像的替身而已,有什么可得意的!” 没过多久,“小明星”言卿手握大奖,在镜头前甜甜一笑:“正式澄清一下,霍先生的旧爱,就是我本人。” 当晚,霍云深亲自到场,脱下大衣把她裹入怀中,面对无数记者追问,他只说一句: “没有新欢旧爱,我这一生,只有她。” * 言卿不知道自己丢失过记忆。 更不知道…… 这世上有个男人,在失去她的三年里,是怎样生不如死,癫狂成魔。 一句话简介:失忆后,我成了偏执霸总的小娇妻。 【女主失忆,男主偏执病娇】 大概又叫《偏执大佬把我当成他死去的爱人》、《一觉醒来成了变态总裁的小娇妻》、《她们都说我是替身,我也以为自己是替身,结果???》……...
一人一狗扛剑搅世界,实名叫郝见仁,可了解他人话都叫他贱人。自称纯阳剑神,可世人都知道他实为纯阳贱神!......